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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华文汉字应用研究院 一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纪要2016年2月23日,宁波市华文汉字应用研究院一届二次理事会会议在宁波善园会议室举行。现将有关会议议题形成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研究院”理事会议事规则、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等文件草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 在议事规则第九条,增加“有关会议资料同时送达全体理事”内容. 2、 在财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有关5000元以上管理费用支出、3000元(含)以上单笔支出审批调整为由理事长审批,并增加“年度支出超预算应提交理事会审定”内容。 3、在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二),有关闲置固定资产处理,增加“应提交理事会审定”等内容。 4、在薪酬管理方面,提出在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前提下,在启动年可采取简化办法过渡,今后逐步纳入规范。 二、会议审议了“研究院”2016年的工作安排、财务预算和人员招(选)聘等文件草案。认为“研究院”年度工作要点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重点突出,财务预算力争收支持平的底线意识强烈,人员招(选)聘在确保工作运行前提下体现精干要求。由于启动年工作和预算无年度参照基数,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应加强工作过程运筹管理,主动应变。在创造社会效益同时力求经济效益良好。 三、会议强调“研究院”的创办,体现的是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对中华传统文化传承的一种支持。在“研究院”不断产生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基金会”现有资源拟可给与持续的支持。 四、会议就“研究院”工作午餐和产品配装用房等事宜做了讨论,认为目前在“善园”尚不具备解决以上两个条件,待在“善园”竣工后做统盘考虑安排。 五、会议在审议相关文件后,原则通过“研究院理事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办法”,“人事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2016年工作要点、财务预算和人员招聘事宜安排。
2016年2月23日 |